明、清是我国历史上最后的两个封建王朝。雕塑艺术的制作活动,在空前丰厚的社会物质财富基础上和不断改进的工艺技术条件下,首先是适应封建统治阶级政治的、宗教的、精神的以及奢侈豪华生活等方面的需要,普遍地活跃起来。
明、清雕塑艺术中的陵墓雕刻与宗教雕塑,特别是在朝廷官府直接控制下所产生的作品,尽管规模大,材料贵重,制作精细,但大都缺乏创造性和生命力。只是一些小型的案头陈设雕塑和工艺品装饰雕刻,则有显著的发展,出现了生气勃勃的景象,代表着这一历史时期雕塑艺术的新成就。
在宫殿、府弟、庙宇及帝王、勋贵陵墓地面建筑的平面布局中占有特定地位和具有特殊作用的大型圆雕,是明、清时期雕塑艺术的一个重要门类。这类作品在全国各地的遗存是难以计数的,而以北京及其附近的遗存最为集中。这类雕刻在各地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地方特色。山西太原崇善寺(明洪武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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